沿海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沈晓明书记关于渔业转型升级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海洋捕捞业的管理,加快推动捕捞渔船管理改革和捕捞新渔具新技术推广,增强捕捞业建设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推动我省捕捞业高质量发展,现向各单位征集海洋渔业捕捞领域专家人选,组建专家库。具体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入库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地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熟悉渔业捕捞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精通专业知识,熟悉产业政策、本领域国内外前沿动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够独立出具评估、
评审意见。
(三)从事渔业捕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培训授课、项目评审、咨询研讨、技术指导、现场检查等任务;年龄原则上在70周岁以下(特殊专家可适当放宽)。
(五)在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工作中无不良记录。
三、征集领域
(一)渔业技术类。包含渔业捕捞技术工程、渔业船舶建造、渔业机械装备、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海洋工程装备、鱼类行为学、渔具渔法学、渔场学和远洋渔业等相关专业与领域。
(二)研究与管理类。包含海洋经济管理、海洋法规、渔船管理等相关专业与领域。
(三)制冷与加工类。包括渔业制冷工程、水产品储藏与加工流通等相关领域。
四、征集方式
(一)申请与推荐
专家个人填写《海南省渔业捕捞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并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送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
专家所在单位负责对专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盖单位公章,并将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邮箱。
(三)专家确定
省农业农村厅对推荐专家进行汇总及资格审核,综合考虑专业领域需求原则,最终确定入库专家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积极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家推荐工作。
(二)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推荐表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捕捞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楼319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hainanbl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吴卓,65333986。
附件:1.海南省渔业捕捞专家推荐表
2.推荐专家汇总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