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依法行政的目标,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农业农村法治化水平,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召开厅党组会议、厅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1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及依法治国(省)文件精神。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厅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推进法治建设机制,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法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行政诉讼案件6宗,厅领导出庭应诉率达100%,5宗案件胜诉,1宗尚未审理。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职责。紧紧围绕“能力提升建设年”暨深化拓展“查破促”活动,举办了两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及时动态调整公布我厅权责清单、省级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机制,制定了《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公布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印发了《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农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2022年出具合同法核意见书689份,审查规范性文件10份,公平竞争审查文件27份。开展了省冬交会和《海南省畜禽屠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立法权,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立法工作,其中种业若干规定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一审。积极推进《海南省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办法》(修改)《海南省乡村振兴促进规定》等预研项目的立法工作。加强涉农法律法规执法监督检查,提高立法质量。
(四)大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建设,开展农业农村法治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调研工作,举办首届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大比武,开展了全省执法业务培训、专业部分执法考试和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编制了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全面提升了农(渔)执法人员的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廉洁执法办案十条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廉政监管。制定农(渔)业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免罚清单,规范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化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与省公安厅的行刑衔接和协同办案机制,会同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了《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五)加强涉农(渔)重点领域执法。开展今冬明春农业重点领域联合执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等系列农业专项执法行动,2022年全省共查办农业执法案件796件(不含渔业执法),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1件,继续保持近年来执法办案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查办《文某某在豇豆种植中使用禁用农药案》入选2022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核查现有“三无”船舶(不含内水)24850艘,其中登记备案23058艘,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76艘;推广使用海渔码,做好涉渔船舶的疫情防控和监管工作。开展渔业无线电监管、伏季休渔执法监管、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亮剑2022”等系列渔业专项执法行动,全省共查处涉渔案件555件,处理涉案人员1093人,行政处罚金额355.1万元,移送司法案件2宗。
(六)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深化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结合宪法日、全国科普日、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发放10000余册法律书籍。联合电视夜校制作《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两期普法宣传节目,全省收看人数53.4万人次。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大力实施培育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培养高素质农民3281人,培育示范户2108人,创建法治图书角或文化阵地1706个,集中培训全省示范户4248人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创建活动。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推广极简审批和“证照分离”改革,继续做好承诺准入即入制改革,完成“一件事一次办”、“零跑动”“全省通办”等各项政务服务改革任务,2022年办结行政审批2231件。优化“三农”营商环境,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健全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了《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领域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促进我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深入推进平安海南建设,积极配合省政法委、禁毒办、公安厅、水务厅等有关单位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反走私、六水共治、三无船舶清理整治等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
持续推进制度集成创新和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制度集成创新成效明显,创新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机制,被农业农村部评为抗击疫情先进集体;“海南省全力支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开展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被评为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海洋水产种质资源跨省协同跨国引育新路径”“‘南繁种业’知识产权特区”分别被列为我省公布的第十四批、第十五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法治示范创建成果显著,2022年黄晓晖同志被评为“七五”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厅政策法规处和马杨杨分别被评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存在问题
(一)涉农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健全。目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等法规的部分条款与当前的发展要求已不相适应,需要起草修订与海南自贸港法相匹配的地方性法规。另外,乡村振兴、休闲渔业的发展,也急需制定出台相关法规加以促进和规范。
(二)农业农村普法力量较为薄弱。农业农村基层普法人员缺乏,普法责任不明确,跨部门联合普法协调机制不完善,普法工作经费保障不足、工作抓手较少,需进一步强化普法队伍建设。
(三)涉农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市县(区)存在涉农执法装备和经费保障不到位、执法人员配置不合理、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三、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加大推进涉农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强化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三农”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依据立法调研和立法需求,积极落实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调法调规工作,大力推进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农业农村领域法律体系建设。
(二)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普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普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把“八五”普法工作引向深入,明确普法职责分工,加大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涉农普法队伍人员配备,强化普法业务培训工作,加大普法专项经费保障力度。完善普法协作机制,加大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力度,齐抓共管,形成普法工作合力,提升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涉农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涉农领域执法改革,配足配强涉农(渔)行政执法人员,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衔接和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持证率,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提升我省农业执法队伍整体行政能力水平。按行政执法标准要求配齐执法装备,规范行政执法场所建设,加大执法经费保障力度,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福利待遇。